三月革命前夕以及保罗教堂运动
告别德国问题——回顾走向西方的漫漫长路: 1830-1848 三月革命前夕以及保罗教堂运动。
对于德国人来说,德国问题总是有两个方面:它既是疆土的问题,也是宪法的问题,确切地说,也就是统一和自由之间的关系问题。疆土问题的中心点是“大德意志”或是“小德意志”问题。如果能成功地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位置上建立一个德意志民族国家的话,那么这一国家是否必须包括讲德语的奥地利?抑或德国问题可以在不包括这一地区的情况下求得解决?宪法问题首先涉及到人民与王位之间的权力分配。在一个统一的德国中,谁应当拥有发言权:是选举产生的德国人民的代表,还是诸侯,或者更确切地说,诸侯中的最强者?
第一次为统一和自由的奋斗,是在反抗拿破仑的解放战争中。法国皇帝被打倒了,但赶走了外来统治者,却既没有给德国人带来一个统一的德国,也没能在1815年为取代旧帝国而建立的德意志同盟各国中带来自由的形势。但向往统一和自由的呼声再也不能被长久地压制了。19世纪30年代初期,法国人通过1830年七月革命的斗争建立起一个市民-自由的君主政体后,这个呼声再度高涨起来。即使德国的旧势力再次赢得了胜利,但是自由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也再没有给予过其安宁。1848年3月,在法国二月革命的激励下,德国也爆发了革命:统一和自由再次成为那些知道自己站在历史进步一边的力量的呼声。把德国建设成为一个民族国家同时也是宪法国家:比起1789年法国革命者的目标,这个目标更具有雄心壮志。因为他们找到了一个——即使是前现代的——民族国家,并希望把这个国家建立在一个全新的、市民的基础之上。谁为德国人要求统一和自由,谁就必须首先澄清什么属于德国。在第一个自由选举产生的议会,亦即法兰克福保罗教堂的国民议会中,关于德意志民族国家必须包括哈布斯堡王朝的德语地区,在这一点上起初毫无异议。直到1848年秋季起,议员中的大多数才意识到,分裂多瑙河畔的那个多民族国家并非他们力所能及。既然一个包括奥地利的大德意志民族国家无法强求,可能的也就只是一个不包括奥地利的小德意志民族国家了,审时度势,它应当是:在一位普鲁士世袭皇帝统治下的帝国。
根据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意愿,以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 · 威廉四世为首的德意志国家,本应是一个拥护自由的宪法国家,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掌控政府的议会。作为德国皇帝,普鲁士国王必须放弃君权神授,成为人民主权意志的执行者: 1849年4月28日,这个过分的要求遭到了霍亨索伦王朝的最终拒绝。革命就此失败:它既没有给德国人带来统一,也没有给他们带来自由。
“现实政治”成为1848年革命数年之后的政治流行语并非偶然:这一概念之风靡世界,始于自由主义出版家路德维希 · 奥古斯特 · 冯 · 罗朝(Ludwig August von Rochau)1853年所撰的《现实政治原则——在德国国家形势上的应用》。从事实上看,保罗教堂无疑是完全施行了“现实政治”:对其他民族的自决权——如波兰人在普鲁士大公国珀森,丹麦人在北石勒苏益格以及意大利人在“威尔士蒂罗尔”,他们视而不见,而是根据臆想的德国国家利益来确定未来德意志帝国的边界。统一由此第一次被赋予高于自由一等的地位。这自由尚且还只是其他民族的自由,它必须被置于德国统一的目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