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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能源转向的漫长道路

自20世纪70年代起,德国就已把开启可再生能源供应视为自己的目标。

20.03.2014
© Daniel Schoenen/Look - Energy

1976年

风能实验

自从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风能就已经被视为拯救的出路,1976年科研部决定在北部德国建造一座100米高、340吨重的大型风电设备(Growian)。该设备历经若干年拖延于1983年才建造完成,结果是失败的。1988年,Growian设备被拆除。

 

1984年

幼年期的Enercon

1984年,喜欢动手的弗里斯兰人Aloys Wobben在自己的工具棚里建造了风力发动机,之后他的Enercon公司渐渐成长为中型企业,到1992年Wobben研制出叶轮运转更好、更可靠的无齿轮风力发动机。如今该公司是世界市场上最重要的企业之一。

 

1987年

首座风力园区入网

1987年8月24日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西岸的威廉皇帝堤防地,德国首座风能发电园区投产,接着,32座各种功率在10千瓦到25千瓦之间的风力设备将北海风力转化为电能。

 

1990年

来自屋顶的能源

所谓的“1000屋顶光伏发电计划”启动,全德国共有2550个屋顶安装了光伏设备(总功率6兆瓦)。纯太阳能发电。

 

1991年

法律的突破

1991年1月1日,之前不久通过的《电力输送法》生效,首次规定了大型供电企业有义务从可再生能源转化过程(水力、风力、太阳能、垃圾沼气、生物气或生物质)中获取电能并给予补偿,每千瓦至少8.49欧分。在此之前,电能集团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输送“绿色电能”。《电力输送法》是2000年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的前身。

 

1992年

里约地球峰会

1992年在巴西召开的地球峰会使日益迫近的气候灾难成为全球性话题,到20世纪90年代末,德国风力发电设施数量增加了十倍,建造了其他的太阳能设备,产生了新的筹资模式。

 

2000年

《可再生能源法》是里程碑

在“核能共识”的框架内,联邦政府与四家德国核能发电站运营商约定,达到一定的发电量之后关闭核电站。2000年4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EEG)生效。随着该项法律的生效,对补偿率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极大提高了光伏的补偿率,增加了例如通过地热获取能源等技术以资扶植。德国红绿联合政府引入的《可再生能源法》之后成为扩建可再生能源的发动机,也是行之有效的环保手段。与其他促进体系相比较而言,该项法律因其稳定的框架条件而十分高效,在以后的时间里发展成为成功的出口商品:目前全世界有65个国家都以《可再生能源法》为榜样,引进了这一促进体系。

 

自2000年以来,《可再生能源法》经过三次“大”修订(2004年、2009年和2012年)。为了激励运营商,《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国家保障设备运营商自投产之刻起20年中的补偿率,即补偿率不随供需而变化。

 

2010年

能源构想

根据联邦政府的能源构想,在2050年之前,应当完成基于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及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核能只是作为过渡技术。

 

2010年

《核能法》修订案

《核能法》进行了修订,延长了作为过渡技术的德国核电站的运营时间。该项法律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在1980年投入运行的7座核电站获得了8年额外的运营时间,其他10座核电站获得14年额外时间。

 

首个海上风力园区

2010年4月27日,德国首座海上风力发电园区alpha ventus(阿尔法·文图斯)投产,该设备位于北海博尔库姆岛以北约45公里,每年输送大约267兆瓦电力入网,相当于大约7万户家庭的年消耗量。

 

2011年

对福岛事件的反应

2011年3月,德国政府在福岛核灾后不久决定明显加快实施能源构想,尤其是所谓的核能下马。起初德国政府宣布德国7座最老的核电站以及由于故障频发而饱受争议的克吕默尔核电站延期三个月运转,之后不久,政府又委托核反应堆安全委员会和新设立的安全能源供应伦理委员会为核能下马寻找依据。2011年6月6日,联邦内阁决定了实施大规模措施的核心要点,以便在2022年之前逐步完成核能下马,同时保障支付得起的、环境友好型的、可靠的能源供应。

 

2011年6月30日,联邦议院在表决中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对《核能法》的第13次修正案,规定结束核能的利用并加快能源转向,尤其是取缔了德国8座核电站的运营许可,其他9座核电站的运营时间也进行了分段,最后的核电站将于2022年底关停。

 

最大的太阳能源区

德国最大的太阳能园区在南勃兰登堡昔日的默伊洛褐煤露天采矿场址上入网,太阳能功率为70兆瓦,这一太阳能园区纵横150公顷,大约相当于220个足球场的大小。

 

2012年

《可再生能源法》的成功故事

目前,德国生产的电力中约有23.5%来自可再生能源。做个比较:2000年该比例还只有6.2%。通过《可再生能源法》促进的可再生电力,减少了1.46亿吨温室气体。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法》即便在2012年修订之后还是遭到了众多政界与经济界人士的诟病。主要原因除了网络问题外,还有围绕着“能源转向”成本展开的讨论,终端消费者主要从逐年上涨的电价中可再生能源分摊款上看出成本的变化。

 

绿色技术作为就业发动机

目前,环境产业已经成为德国经济增长最强劲的部门之一,估计有38万人从业于绿色技术产业。德国企业在可再生能源的许多领域都是技术领先者,但国际竞争也日渐激烈,尤其是来自中国的竞争。

 

2013年

完成能源转向

在《联合执政协议》中,执政党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党宣布,“能源转向”是本届政府任期内的关键工程。

 

2014年

《可再生能源法2.0》

在改革《可再生能源法》的过程中,扩建可再生能源的重点是成本效率和可规划性,生态电的比例将于2025年前提高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