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希望有更多的共同决定权”
政治学家布里吉特·盖塞尔致力于研究民主创新:从公民议会到公民投票。
今年,德国举办活动纪念 175 年前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圣保罗教堂召开的公民议会会议,这是德国民主的开端。然而,周年庆祝活动的另一个特点是关于是否以及如何进一步发展民主的辩论。法兰克福的政治学家布里吉特·盖塞尔多年来一直在研究“民主创新”。她谈到了公民议会或公民投票中的新的共同决定形式。
盖塞尔教授,您从事“民主创新”的研究。民主是否需要更新?
民主国家的社会已经发生改变,但我们的民主结构并没有改变。比如说,政党不再像过去那样代表某些社会群体。越来越明显的是,只是通过每四年或五年进行一次政党选举,即单纯的代议制民主,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能够发挥作用。人们希望有更多的共同决定权。
新的共同决定形式会是怎样的?
我认为我们需要不同的基石,这些基石也可以连接在一起。一种可能性是随机组成的公民议会,就具体问题制定建议。最著名的例子可能是爱尔兰,根据公民议会在公民投票中的建议,爱尔兰放宽了堕胎权。其特别之处在于,议会的工作与公民投票直接相关。
原则上,公民议会的建议应该有多大的约束力?
公民议会不应作出决定。但它们可以成为社会辩论中的一个重要基石。然而,重要的是,政策要对建议做出回应。一句“谢谢,再见”的回应只会让人感到沮丧。然而,这并不一定要在公投之后进行。
由于担心过于情绪化的决定,人们往往对全民投票持批评态度。这种担心有道理吗?
在全民投票之前,无论如何都必须在社会上进行较长时间的辩论,对一个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审议。为此,我们还需要一种相应的辩论文化,为解决问题而共同奋斗。
另一种可能性是所谓的多议题公投。例如,为 20 个不同的主题提供不同的选项。然后,可以为投票者分配 20 张票,给每个选项的投票最多为三票。使用这一系统,公民可以比选择政党时更清楚地表达他们的愿望。在巴登-符腾堡州菲尔德施塔特进行的测试也表明,这样的公投并不太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