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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宗教自由

Josef Schuster:一种值得为之抗争的自由。

Josef Schuster, 23.04.2019
Josef Schuster,德国犹太人中央理事会主席
Josef Schuster,德国犹太人中央理事会 © Photothek via Getty Images

基本法》是一项成就,我们如何重视都不为过。从宗教团体的视角看,第四条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它保障了宗教自由

受历史影响,第四条的意义从犹太社团的视角看来还要更为深远。这一条的全文值得我们读一下:“信仰与良心之自由及宗教与世界观表达之自由不可侵犯。宗教仪式应保障其不受妨碍。任何人不得被迫违背其良心,武装服事战争勤务(…)”

信仰自由不可侵犯。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四条

纳粹时期,全体犹太人被全盘剥夺公民权和被迫害的经历,至今仍让犹太家庭记忆犹新。那个时代国家的专横跋扈,并非一种抽象的历史知识。不,几乎每个家庭都拥有大屠杀中伤痛的个人记忆

因此,对于信仰和宗教表达之自由不可侵犯的重要意义,犹太社团的感受可能要比任何其他群体都要强烈。

同时我们非常清楚同样受到第四条保障的良心自由的意义。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与犹太人同为纳粹迫害中的第一批牺牲者。而勇敢地追随自己良心的抵抗运动成员也往往为之付出生命。千万犹太人与这些人一起在集中营里共同患难。这样的经验把我们永远联结在一起。

基本法的起草者以巨大的智慧把基本权利放在了《基本法》的开头部分。宗教和良心自由居于第四的显赫位置。

对于针对犹太人和穆斯林的敌意,民主人士不能等闲视之、听之任之。
Josef Schuster,德国犹太人中央理事会主席。

我们必须为这一自由而斗争,因为它在德国的日常生活中并非毫无限制地存在。犹太教堂不得不由警方保护,易于辨认的犹太人在公共场合会遭到攻击;清真寺和穆斯林也越来越频繁地遭到袭击和敌视。

对于这些,民主人士不能等闲视之、听之任之。正如一些人可以根据第四条不受限制地拥有不信宗教或不透露其信仰的权利,所有公民也有权在《基本法》的基础上不受限制地从事自己的宗教活动。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四条
 

一、信仰与良心之自由及宗教与世界观表达之自由不可侵犯。

二、宗教仪式应保障其不受妨碍。

三、任何人不得被迫违背其良心,武装服事战争勤务,其细则由联邦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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